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国家和省、市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常州市金坛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定期分析、研究全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形势,掌握全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情况和动态。指导、督促区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属地分级管理、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组织临时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安全管理联合督查行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联席会议由区民政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住建委、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区民政局为牵头单位,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适时向区政府汇报全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形势、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因工作需要按照区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全力抓好养老机构安全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负责全区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区养老机构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贯彻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方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督促、指导全区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配合区公安分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联合督查行动。
(二)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工作。解决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区住建委负责全区养老机构的房屋安全和燃气安全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和协助养老机构对房屋质量安全排查、评估,指导燃气安全使用。
(四)区卫计局负责养老机构的医疗安全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对养老机构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和保健活动,重点抓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养老机构卫生应急工作。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养老机构餐饮服务许可证准入管理,指导、督促养老机构食堂硬件设施及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加工、留样、食品安全责任人等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上岗人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区安监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七)区供电公司负责全区养老机构的用电安全工作。加强对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开展专项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用电安全可靠。
(八)区消防大队负责各镇(街道)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抽查,发现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应急预案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普及消防知识。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
附件:
坛政办发〔2017〕6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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