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常州市金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少云 区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周 俊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综合考核办主任、
区编办主任
樊玉定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国安办主任
黄建南 区经信局局长
朱珍娣 区司法局局长
史益群 区总工会主席
邓建平 区工商联副主席
陈国强 区人社局副局长
委 员:胡 奕 区委组织员、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王国锋 区综治办副主任、区法治办副主任
游诸林 区经信局副局长
刘桂珍 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金慧俊 区总工会生产劳动保护部部长
刘国清 区工商联综合科科长
陈俊平 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汤国芳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责:
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劳动争议案件;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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