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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0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7〕46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5-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7〕46号

  2017年是贯彻实施《常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通知如下: 

  一、节能目标 

  坚持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落实,实现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用水量分别同比下降2.5%、3%、4%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节能和节水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省级示范单位1家;根据常州市有关要求,适时开展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省局部署安排,对已经创建的省级示范单位实施复评复核,推进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增强创建实效。会同水利部门继续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创建市级节水型单位3家,并择优推荐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带动各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应用节水技术、普及节水器具,开展中水处理和雨水收集利用。 

  (二)推进绿色改造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各公共机构要根据《规划》要求,积极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及供热、空调、配电、照明、数据中心和厨房等重点设施设备、重点区域的绿色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或PPP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原则上我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少于1个。我区市民中心原则上要全部完成LED或高效照明灯具改造,实施数据中心机房绿色化改造。全年完成对1家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并结合审计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广泛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各类资产高效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营造绿色办公环境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三)丰富形式内容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协调发改、经信、环保、教育、卫生、水利等相关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生态文明理念,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进一步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影响力。节能宣传周期间,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宣传部门以及本地区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将节能工作成效好、措施实且推广容易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加强与经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节能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考察学习等调研活动。

  (四)推进垃圾分类做好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加强与宣传、财政、环保、城管、保密等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危险废弃物等类别,进一步推进本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废旧商品回收备案企业的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及循环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7年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重要批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主动作为,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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