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
编制发布年度报告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推动政务阳光透明运行、扩大公众参与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早部署,精心编制、依规发布、优质高效做好本部门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二、丰富年度报告内容形式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内容;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90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其中,有关数据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进行统计,并做好统计表报送工作。同时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
各部门编制年度报告,应尽量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表现形式,用数据说话,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方便公众查阅使用。
三、拓宽年度报告发布渠道
充分发挥“中国·金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发布年度报告;顺应互联网发展要求,鼓励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实现不同版本的精准推送,让报告获取更方便、更快捷。
四、提升年度报告发布时效
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并于2月28日前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中国·金坛”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请各部门于2月28日前将附件1、附件3和附件5填完后加盖公章报送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李乔,电话:82798810,传真:82821109,公务邮箱:政府办综合五科李乔。
附件:1.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
3.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有关指标说明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表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坛政办发〔2017〕1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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