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袁兆强同志任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宫春燕同志任第四中学校长助理(试用期一年);
徐 昊同志任金沙中学校长助理(试用期一年);
申云霞同志任金沙中学校长助理(试用期一年);
董丽慧同志任实验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蒋 莹同志任实验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刘曼云同志任新城实验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夏 晔同志任新城实验幼儿园园长助理(试用期一年);
李 俊同志任花山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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