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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2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要求,经审查金坛区环保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

联系电话:0519-8332702/82690633

电子邮箱:jtjjkfqhbk@163.com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邮   编:213200

拟作出的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新建包装容器清洗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汇贤北路1号

常州普达环保清洗有限公司

常州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常州普达环保清洗有限公司“新建包装容器清洗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于2016年7月29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审批(坛环开审〔2016〕58号)。

1、废水

本项目清下水和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至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经“经沉淀+过滤+精密过滤器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浓水和水帘喷漆废水进入三效蒸发装置处理,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清洗工段。

2、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整形机、清洗机、破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通过采取有效的减震、消声等措施和一定的距离衰减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有危废库房一个;废原料桶(HW42)由本厂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倒残废液、废精密过滤棉及过滤残渣(HW49)、废清洗剂(HW49)、废漆渣及废漆枪(HW12)、废活性炭(HW49)、废边角料(HW13)、化验室废液(HW49)、浓缩盐渣(HW11)委托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注:根据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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