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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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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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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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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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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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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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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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移动终端天线、无线充电模组、高性能天线连接器产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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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腾创科技园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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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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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500万只移动终端天线、1000万套无线充电模组产品、40000只高性能天线连接器产品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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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落实有效措施对注塑废气、HB焊接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注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HB焊接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设备减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东厂界、南厂界执行4类区标准)。
(4)固废
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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