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10月16日起)
二、联 系 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
三、联系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四、电子邮箱:jtjjkfqhbk@163.com
五、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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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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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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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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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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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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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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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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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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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塘自然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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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塘街道西华村委前塘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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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西华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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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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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西华村委“前塘自然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12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审批。建设地址为金坛区尧塘街道西华村委前塘自然村。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建设内容为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35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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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格栅、调节池、A2/O生化系统、沉淀池、消毒池,最后经人工湿地后排放。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施水池臭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施运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废
本项目产生污泥经自然蒸发脱水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验收监测情况:
1、废水:根据9月7-8日监测数据, 生活污水接管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均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尾水pH、COD、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均值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相关标准。
2、废气:根据9月7-8日监测数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3、噪声:根据9月7-8日监测数据,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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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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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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