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10月12日起)
二、联 系 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
三、联系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四、电子邮箱:jtjjkfqhbk@163.com
五、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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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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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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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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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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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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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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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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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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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锟炼橡胶100吨、橡塑制品20吨”建设项目(分期验收:年锟炼橡胶1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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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尧塘镇水北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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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康发橡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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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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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康发橡塑有限公司“年锟炼橡胶100吨、橡塑制品20吨”建设项目于2008年12月3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审批。建设地址为金坛尧塘镇水北工业园。目前,该项目已部分建成,形成年锟炼橡胶100吨的生产规模。橡塑制品20吨项目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2017年8月29-30日由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验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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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至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
本项目锟炼、炼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经厂房隔音、设备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因取消硫化工段,因此不再产生废橡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验收监测情况:
1、废水:未进行验收监测。
2、废气:根据8月29-30日监测数据,该项目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厂界下风向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噪声:根据8月29-30日监测数据,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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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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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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