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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9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4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关于2017年9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9月26日起)

  二、联 系 人:常州市金坛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三、联系电话:0519-82833554/82888448

  四、电子邮箱:jthbxzfwk@163.com

  五、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改建年产生石灰5万吨、碳酸钙3万吨项目”(部分验收:年产生石灰5万吨)

  金坛区薛埠镇仙姑村

  常州市金坛东运钙业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区环境监测站

  常州市金坛东运钙业有限公司“改建年产生石灰5万吨、碳酸钙3万吨项目”(部分验收:年产生石灰5万吨)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审批(坛环服复〔2016〕41号)。建设地址在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仙姑村委宜庄村168号。现该项目已建成,已形成年产生石灰5万吨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于2017年3月29日、30日完成了验收现场监测。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碱水喷淋脱硫除尘系统补充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待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企业须将生活污水无条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经监测:常州市金坛东运钙业有限公司2017年3月29日、30日厂区生活污水暂存池所测项目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两天日平均值均符合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中旱作标准规定。

  2、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化石灰窑、鼓风机等,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减少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常州市金坛东运钙业有限公司四周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规定要求。经监测:常州市金坛东运钙业有限公司2017年3月29日、30日北厂界(N4)昼、夜间监测值不符合该标准规定,东厂界(N1)、南厂界(N2)昼间监测值不符合该标准规定,夜间监测值符合该标准规定,西厂界(N3)昼、夜间监测值符合该标准规定;企业整改后复测:常州市金坛东运钙业有限公司9月7日、8日四周厂界昼夜间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规定要求。

  3、废气

  本项目2座炉窑产生的烟气由1套旋风除尘器+碱液除尘脱硫器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烟囱排放。生产车间内的物料在装卸、上料、输送等环节产生的粉尘以及窑底出灰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经监测:常州市金坛东运钙业有限公司2017年3月29日、30日工艺废气排放筒排放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表4二级排放标准规定。G1、G2、G3监控点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两天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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