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9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9月26日起)
二、联 系 人:常州市金坛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三、联系电话:0519-82833554/82888448
四、电子邮箱:jthbxzfwk@163.com
五、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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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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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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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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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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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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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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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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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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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年产60万吨架构件项目”(部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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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薛埠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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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常鑫机械轧辊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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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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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常鑫机械轧辊科技有限公司“改建年产60万吨架构件项目(部分验收:不含熔化、连铸工段)”于2016年9月13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审批(坛环审〔2016〕68号)。建设地址在常州市金坛区薛埠工业园。现该项目已建成,已形成年产架构件60万吨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于2016年10月24日、25日、2017年3月28日、28日完成了验收现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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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金坛茅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经监测:2016年10月24日、25日常州市金坛常鑫机械轧辊科技有限公司接管口排放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两天日平均值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排放限值;氨氮、总磷、总氮两天日平均值均符合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
2、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有拉矫机、轧机、立式钻床等,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减少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监测:2016年5月15日、16日,常州市金坛常鑫机械轧辊科技有限公司东厂界(N1)、北厂界(N4)夜间监测值两天均不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规定;东厂界(N1)、北厂界(N4)昼间监测值和西厂界(N3)昼、夜间监测值两天均符合该标准规定,南厂界(N2)昼、夜间监测值两天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规定;企业经整改后复测:2017年3月27日、28日东厂界(N1)、北厂界(N4)昼夜间监测值两天均不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规定;南厂界(N2)昼夜间监测值两天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规定;西厂界(N3)昼夜间监测值两天均符合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规定。后期如遇扰民投诉,企业应立即无条件停产整改。
3、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3个排气筒,矫直工段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和布袋处理,尾气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喷淋洗涤除尘脱硫装置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2017年3月28日、28日,常州市金坛常鑫机械轧辊科技有限公司矫直废气排放管中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两天均符合GB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规定;热处理炉排气筒废气排放管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两天均符合GB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规定;G1、G2、G3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监控浓度两天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HW08、HW09、HW11)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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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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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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