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9月25日起)
二、联 系 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
三、联系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四、电子邮箱:jtjjkfqhbk@163.com
五、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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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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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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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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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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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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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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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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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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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人造板设备、造纸设备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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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电厂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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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青山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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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青山绿水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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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 “新建人造板设备、造纸设备制造项目”于2016年5月3日通过金坛区环保局审批(坛环审[2016]33号),目前,该企业生产负荷已满足验收要求。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由常州青山绿水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完成了已建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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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建设项目焊接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经监测,厂界监控点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两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排放浓度和效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后到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监测,该项目厂排口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两日均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主要为空压机、车床、铣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再经厂房、围墙等隔声和距离衰减达到一定的降低噪声的作用。经监测,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规定。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乳化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金坛金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含含油废抹布、手套)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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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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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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