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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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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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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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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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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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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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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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硅片加工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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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金胜东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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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豪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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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新建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497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多晶硅片4000片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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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该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研磨废水及车间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多晶硅屑、废玻璃、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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