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内容
关于2017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节能门窗技术研发及生产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兴盛路北侧、兴隆北路西侧

  苏骊节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7702平方米,建成后将形成年产节能门窗15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设备减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3)固废

  加强固废的管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应妥善收集、处理,其中边角料、废胶条、废玻璃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