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8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8月18日起)
二、联 系 人:常州市金坛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三、联系电话:0519-82833554/82888448
四、电子邮箱:jthbxzfwk@163.com
五、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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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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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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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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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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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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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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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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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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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光伏光电产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LED节能产品项目”(部分验收:年产太阳能组件5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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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良常西路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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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太阳能电力(常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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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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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太阳能电力(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光伏光电产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LED节能产品项目”(部分验收:年产太阳能组件500MW)于2015年1月30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审批(坛环审〔2015〕10号)。建设地址在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326号。现该项目已建成,已形成年产太阳能组件500MW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23日、24日完成了验收现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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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经监测:根据“关于对金州(金坛)水务有限公司(原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坛环管字[2008]26号),海润太阳能电力(常州)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3日、24日接管口所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两天日平均值均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动植物油两天日平均值均符合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类标准。
2、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有自动线、空压机、叉车、风机、中央空调等,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减少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监测:2015年12月23日、24日,海润太阳能电力(常州)有限公司西厂界、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规定;东厂界、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区标准规定。
3、废气
本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车间排风系统直接排放;硅胶废气(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2015年12月23日、24日,海润太阳能电力(常州)有限公司食堂油烟排气管中油烟排放量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大型规模”饮食业油烟排放要求;无组织G1、G2、G3监控点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监控浓度两天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碎电池组件由原厂家回收;废矿物油(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废树脂边角料(HW13)经常州市金坛区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管理科同意,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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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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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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