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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印刷及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金坛区尧塘镇水东村

  常州市金坛区华丰纸箱包装厂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产包装盒10万个生产规模。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你公司应提升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避免今后发生类似环境违法行为。

  (1)废水

  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产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废气

  加强生产管理,选用环保型的原辅材料,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废气中VOCs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标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用有效的防振、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废

  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丢弃、焚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外售综合利用,包装罐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定分别以印刷车间、烘干车间外延50米。当地政府应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得建设居民居住点、医院等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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