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8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行政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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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jthbxzfwk@1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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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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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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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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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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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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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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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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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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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户外休闲用品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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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工业园区东环一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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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万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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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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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租用常州久泽机械有限公司和常州祥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属厂房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具备年产充气船20万条、户外充气床垫15万个、充气水池300万个、水上充气产品2083万个、充气救生衣7.5万件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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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排入金坛市茅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该项目无工艺废气的产生和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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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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