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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科竹香苑项目

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东至复兴路,南至金龙大道,北至白龙山路

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40082,总建筑面积57405㎡,建设内容为:10幢5层宿舍楼、1幢2层食堂、1幢2层配套商业用房、1幢1层门卫、1幢一层变电所和1幢1层泵房,并配套建设地下室和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1、按“雨污分流”要求设计和建设雨、污水管网。设置阳台、露台污水收集系统,落实雨水收集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本项目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食堂废气经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汽车尾气通过排风系统进行排放,减少地下车库滞留尾气。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大型”标准执行。

3、合理布局、布置项目配套设施,选用低噪声公辅设备,同时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降低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功能区对应标准限值。

4、配套建设有效的小区垃圾收集、暂存、转运体系,禁止擅自焚烧各类垃圾。

5、强化与工业园区域相邻处绿化建设,充分发挥植物的隔音、吸尘及生态保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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