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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6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06-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电机生产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兴盛路北、兴隆北路西侧

常州市松亚机电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新建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11582平方米,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电机30万台的生产规模。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3、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含油废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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