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6月6日起)
二、联 系 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
三、联系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四、电子邮箱:jtjjkfqhbk@163.com
五、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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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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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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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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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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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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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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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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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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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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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常金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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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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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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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常金路5号。该公司“新建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生产项目”于2015年11月17日通过金坛区环保局审批(坛环开审[2015]119号),目前该项目年产铁氧体1500吨已建成投产。2017年4月19日—20日由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完成了已建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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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建设项目投料工段粉尘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经监测,厂界监控点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两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由常州弘昌环卫科技有限公司运送至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监测,该项目厂排口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两日均符合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主要为球磨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再经厂房、围墙等隔声和距离衰减达到一定的降低噪声的作用。经监测,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规定。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塔沉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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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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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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