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型铜铝金属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
金坛经济开发区东康路北侧
|
江苏华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建设铜铝箔生产线、铜铝(钢)金属复合生产线、覆铜板生产线和漆包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铜铝复合箔24000吨、铜铝复合材料24000吨、铜钢复合材料24000吨、镀锡铜包铝3600吨、漆包线9600吨、铜包铝绞线3600吨的生产规模。
|
1.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该项目设备循环冷却水、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按《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落实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要求,含铜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其余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漆包、粘合等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在工艺技术成熟的情况下,采用低VOCs含量的油漆,降低有机废气的产生。切实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漆包废气的收集、治理措施。废气中二甲苯、VOCs(参照非甲烷总烃标准执行)排放速度、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污水设施产生的镀锌、镀铜污泥和酸洗碱洗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废抹布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定为生产车间外延50米。当地政府应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得建设居民居住点、医院等敏感目标。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