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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3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03-0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硅橡胶按键表面印刷(喷油)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水北万新路28号

常州市金坛远恒橡塑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万元,租赁金坛市水北永兴模具厂生产厂房(二层)从事生产,建成后形成年产400万件硅橡胶按键印刷、100万件硅橡胶按键印刷加喷油的生产能力。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项目水帘喷油柜循环水排水经预处理达标后与经预处理的生活废水一起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按《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烘干、喷油工段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加强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4、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印刷车间为界外扩50米范围。当地政府应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得建设居民居住点、医院等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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