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民生幸福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8年1月起,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20元,缴费年限满15年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50元。
常州市金坛区人社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