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常州区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组织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指导各镇、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管理工作;管理局属事业单位与经办机构;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社会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培训科、公务员管理科(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人员管理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职工管理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法制科(行政服务科、劳动关系科)、财务与基金监督科、信息运行管理科。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妇委会。下属5个事业单位,其中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列入人社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局本级及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金坛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州市金坛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常州市金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面对经济新常态、区划新调整、改革新任务,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区“两个加快”,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主动作为,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全区新增就业1262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95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4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8%,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落实稳岗补贴惠企政策,发放2015年度企业稳岗补贴660多万元。
(二)民生为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区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2.8万人、17.3万人、10.1万人、13.6万人、10.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7万人,覆盖率99.7%;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纳入保障11.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4.2万人。
(三)搭建平台,加快引育两高人才。出台《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报指南》和《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目录》。全区引进人才总量5615人,引进高层次人才225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343人,职业技能鉴定取证10202人。与大中院校签订人力资源(毕业生)引育合作协议,校企合作平台得到有效拓展。为18家领军人才创业企业拨付创业资金674.8万元。
(四)规范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面试环节通过外聘考官、外包题本、通讯屏蔽、现场考官、考生、工作人员全员抽签等措施,确保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程安全顺利、公平公正。做好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招聘工作。
(五)依法办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劳动监察日常“双随机”巡查模式,对210家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21份,下发《劳动监察建议书》13份。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31件,处理简单劳资纠纷45件,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45起,其中欠薪逃逸案件10起,移送公安部门9起,帮助380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经济补偿金等2374万元。建立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引入司法、仲裁调解确认工作机制,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高效处置疑难欠薪案件,涉及劳动者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待遇共计375.38万元。全年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855件,结案率98%以上。
(六)固本强基,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组织全局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浙江大学开办的创新思维和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丰富知识、拓展思维、提升能力、促进工作。开展全区人社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综合知识竞赛。开展“围绕中心抓党建,服务大局谋发展”理论调研和实践创新活动。按照省级社保经办示范窗口的要求,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有序推进“分类一窗式”经办模式。推行社保业务下沉和网上经办,为参保职工开通“网上申报和查询”业务。社会保障卡推广使用在全省名列前茅,累计发卡48万张,金融功能全面开通。
第二部分 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额为5496.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6万元,减少了2.20%。支出总额为5496.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60万元,减少了2.20%。
(一)收入总计5496.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261.08万元,为当年从金坛区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92.13万元,减少1.72%。。分析原因为执行国家和省市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的因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但由于引进人才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的调整,人才项目经费拨款比上年减少,导致总拨款数略有减少。
3、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93万元,减幅100%。 其他收入上年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2016年无此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1万元。
5、年初结转和结余233.89万元。
(二)支出总计5496.2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28万元,上年相比减少332.78万元,减幅60.72%。减少的原因是部分经费2015年财政下达的指标是在一般公共服务(类)中列支,2016年财政放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中列支。
2、科学与技术支出223.66万元。上年相比减少1017.96万元,减幅81.99%。在这个科目中列支的主要是全区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此项资金拨付与上年度相比减少较多的原因:一是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专项补贴资金拨付了2015年至2017年三年的资金,2016年调整拨付方式改为按年拨付,只拨付了当年度新增人员的补贴资金;二是由于2016年落户人才项目减少等原因导致拨付的创业领军人才补贴资金比2015年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6.97万元,增加27.84%。增长的原因:一是部分经费2015年财政下达的指标是在一般公共服务(类)中列支,2016年财政下达指标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中支出。二是因执行国家和省市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9.45万元,增幅553.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划归管理。原属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于2016年1月整体转入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5、农林水支出759.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32万元,增长18.28%。本局农林水支出主要是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增长的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市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大学生村官津补贴有所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18.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75万元,增幅116.88%。增长的原因是因工资、津补贴的增加,公积金提取基数增加。
7、年末结转和结余186.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57万元,减幅20.63%。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5261.08万元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1.0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合计530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1.08万元,占48.24%;项目支出2748.38万元,占51.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526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13万元,减幅1.72%,支出总额526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13万元,减幅1.72%。分析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市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但由于引进人才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的调整,人才项目经费拨款比上年减少,导致总支出略有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30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43万元,减幅0.7%。分析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市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但由于引进人才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的调整,人才项目经费拨款比上年减少,导致总支出略有减少。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20.59万元,支出决算为530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0.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代财政发放的全区下岗失业军转干部补贴、企业离退休军转干部补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工资津补贴及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按工作要求是由区财政局统一编制财政大预算,不列入单位预算编制。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人力资源和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除包括预算安排的的常规项目经费(如转业干部体检费用等),还有不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而在财政大预算中列支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费用。
人力资源和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6%。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这部分资金主要是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各项专项资金。在区财政局统一编制的财政大预算中反映,不列入单位预算编制,所以年初本单位预算为0,年底决算数223.66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6.37万元,支出决算为44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市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决算数和预算数基本持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为区劳动监察大队经费。此项经费年初预算为11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为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经费。此项经费年初预算为332.77万元,支出决算为56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为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费。此项经费年初预算为497.70万元,支出决算为74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费。此项经费年初预算为59.09万元,支出决算为9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此项经费为财政安排的2016年第十一批人才专项资金,决算数10万元,无年初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此项经费年初预算279.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离退休工资、补贴的政策规定,离退休工资、补贴支出增加。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此项资金为在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离休干部补贴专项支出,在区财政局统一编制的财政大预算中反映,不列入单位预算编制。2016年支出决算为1001.31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底决算数为270.92万元。此项经费为整体划转过来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经费。由于国家医保管理体制的调整,原属于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2016年1月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由于2015年底编制预算时还没有划归,故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指标分类还是属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95万元。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67万元。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45万元
医疗保障(款)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三项支出决算总数为75.07万元,年初预算合计73.4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8.68,公务员医疗补助3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3%,决算数预算数基本持平。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决算数759.08万元。这部分资金在区财政局统一编制的财政大预算中反映,不列入单位预算编制。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89万元,完成预算的149.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补贴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预算的152.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补贴支出增加,购房补贴相应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9.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6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4.27万元、津贴补贴872.26万元、奖金239.4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8.19万元、伙食补助费23.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44万元。离休费11.62万元、退休费302.64万元,生活补助0.82万元、医疗费21.00万元,住房公积金201.78万元、购房补贴14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6万元。
(二)公用经费19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5、印刷费1.20万元,手续费0.77万元,水费0.98万元、电费18.43万元、邮电费12.57万元、差旅费2.46万元、维修(护)费0.97万元、租赁费0.14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47万元、公务接待费30.16万元、劳务费5.16万元、工会经费26.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1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5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和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致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4.8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单位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费用4.6 7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13.41%。公务接待费30.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6.6%。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3.69万元,减少了9.58%。减少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1、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83.39 %。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了4.11%,减少原因为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2、2016年公务接待费30.16万元,为国内公务接待,完成预算的91.39%。比上年减少3.49万元,减少了10.38%,减少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2861人次。
3、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4.06万元,完成预算的97.31%。比上年增加4.76万元,增长了16.25%,增长原因是因为工作的需要,召开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协调会议、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会议、失地农民进保障会议、劳动关系协调会议等等。全年召开会议180个,参会人员人4200次。
4、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决算支出20.97万元,完成预算的83.88%。比上年增加3.15万元,增长了17.68%。增加原因为2016年培训工作增多,组织了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培训、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能力培训、创新思维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等等。全年组织培训50次,参培人员80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68万元,比2015年增加60.66万元,增加了47.02%。原因为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14.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执法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金坛区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本部门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务员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引进人才方面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本部门的支出主要是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本部门的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就业管理事务支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退役士兵安置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等等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本部门的支出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局行政机关及下属各事业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本部门的支出主要是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即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等。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本部门的支出是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改 附件3-1: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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