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我区9千余户企业和1万余户
个体工商户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资源税等十余种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的纳税服务、征收管理、减税免税退税、税收风险管理、地方税税务稽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是隶属于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的行政执法机关,局设办公室、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税源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综合科6个内设机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设稽查局和纳税服务局2个直属行政机构;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四分局、五分局、六分局和七分局7个派出机构;设两个事业单位: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已参公)、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核算由我局统一扎口管理,各内设、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不设置账簿,统一到规划财务科报账。
本单位行政编制154人,实行公务员工资;参照公务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人员1人;工勤人员4人。2016年12月末在职 161人,退休22人。在职职工中女职工 52人,享受住房补贴的新职工 45人。另使用聘用制临时工17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以“项目化管理”为引擎,以四大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推改革、强法治、兴人文、抓管理,充分释放队伍活力与征管效能,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46.3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0.9亿元,全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55亿元,社保费13.31亿元,同比增收7.93亿元,增长20.66%,组织收入呈现量质同升的良好局面。全年累计办理各类减免税2.49亿元,同比增长19%,有效发挥了税收引导产业结构升级、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的导向作用。
第二部分 常州市金坛地税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常州市金坛地税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总计6346.63万元,支出总计5073.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93.52万元,减少5.74%;支出减少1783.40万元,减少26%。
(一)收入总计6346.63万元,其中3573.75万元为当年从金坛区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206.7万元,减少25.24%。主要原因是动用了我局的自有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2772.88万元,主要为我单位以前年度结转本年及以后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073.7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3.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949.49万元,减少30.07%。主要原因是降低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8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25.98万元,增长17.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44.11万元,增长98.72%。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工资津贴增长,所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74.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96万元,增长53.85%。主要原因是今年工资津贴增长。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72.8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7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3.7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7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82万元,占42.84%;项目支出2899.93万元,占57.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573.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83.4万元,减少47.88%;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80.4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76.7万元;2016年度支出总决算3573.7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283.4万元,减少47.88%;主要原因是动用自有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3573.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83.4万元,减少47.88%。主要原因是2016年动用自有资金。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7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26.25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26.24万元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9万元,年初预算为903.97万元,支出决算为89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
2.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6.37万元,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5%。主要原因是三证合一和营改增后,不需要使用这块预算了。
3、税务宣传7.85万元,年初预算89万元,支出决算为8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8%。主要原因是降低了税收宣传费用。
4、信息化建设0.03万元,年初预算132.2万元。支出决算1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1万元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1万元。年初预算为176.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3.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日常公用经费35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73.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83.4万元,减少47.8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76.7万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 357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2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3.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5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5%;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发生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没有发生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3.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来人,部门协调等,2016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62批次,3050人次。
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9个,参加会议560人次。主要为召开各部门会议、交流会议等。
2016 年度用自有资金安排的培训费95.4万元,完成预算的98.35%。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95个,组织培训2500人次。主要为全体人员业务培训、各科室条线业务培训、稽查培训、对纳税人的政策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08.12万元,比2015年增加9.56万元,增长3.2 %。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为常州市局用车挂靠在我局;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外的用于税收征收业务管理的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上年结余资金:指上年自有资金。 附件:
2016年决算公开表(201707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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