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朱林镇镇政府同意,决定对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龙溪村村民委员会的龙溪村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施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溪村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朱林镇龙溪村。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金额约8.4万元。
5、项目工期:15日历天。
6、建设内容:按“263”文件要求指示,农村实行垃圾分类全覆盖,整治农村环境,政府决定对龙溪所在自然村进行垃圾分类,购买210只玻璃钢垃圾桶、6只不锈钢有害垃圾桶,具体要求及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为:具有垃圾桶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垃圾桶的质量合格证书,信誉好,且能独立完成本工程相应标段采购任务的经营单位。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的资料
1、常州市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的资质证书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
2、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投标单位请按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日9.3除外,周六9.2报名需提前电话联系)
2、报名地点:朱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
五、评标办法:开标现场从最低价中标方式、次低价中标方式、合理价中标方式
这三种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中标方式,经现场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七、注意事项: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龙溪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定购合同。
招标人:金坛区朱林镇龙溪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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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朱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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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龙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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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朱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金坛区朱林镇晨风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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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陶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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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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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158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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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210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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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
附件: 2017-62公告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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