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朱林镇镇政府同意,决定对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园区办的龙溪大道南侧地块部分河塘清淤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朱林镇龙溪大道南侧地块部分河塘清淤工程。
2、建设地点:朱林镇龙溪大道南侧。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金额约20万元。
5、项目工期:10日历天。
6、建设内容:朱林镇龙溪大道南侧地块部分河塘清淤工程要求对13609平方米的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河塘清淤,清淤量约10000立方米,淤泥需堆放到邻里中心围墙北侧地块,具体要求及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为:经过建设单位审查具有市政、水利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相关三级资质的单位,信誉好,且能独立完成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任务的企业。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的资料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的资质证书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
2、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投标单位请按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朱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
五、评标办法:开标现场从最低价中标方式、次低价中标方式、合理价中标方式
这三种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中标方式,经现场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七、注意事项: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人:金坛区朱林镇园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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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朱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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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园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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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朱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金坛区朱林镇晨风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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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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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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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51166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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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210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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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7日
附件: 2017-51公告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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