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朱林镇镇政府同意,决定对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唐王村村民委员会的唐王村合作社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唐王村合作社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唐王村十七组。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金额约66.3万元。
5、项目工期:30日历天。
6、建设内容:浇制室内外场地4200㎡,并对原土山卫生室进行装修,接建房屋160㎡,及拆除围墙等项目。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信誉好,且能独立完成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任务的企业;
2、项目经理具备的资质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设工程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的资料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
2、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及安全考核证书,及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原件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17年4、5、6月中的任何一个月)。
注:1、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的资质证书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
2、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投标单位请按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朱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
五、评标办法:开标现场从最低价中标方式、次低价中标方式、合理价中标方式
这三种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中标方式,经现场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七、注意事项: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唐王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人:金坛区朱林镇唐王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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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朱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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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唐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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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朱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金坛区朱林镇晨风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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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丁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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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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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6126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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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210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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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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