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罗荣提交了《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申请设置金坛华城利民口腔诊所,我局已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单位(人):姜罗荣
类 别:口腔诊所
名 称::金坛华城利民口腔诊所
选 址:常州市金坛区华胜新村1110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床位(牙椅):牙椅1台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口腔科
投资总额:十五万元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常州市金坛区卫计局联系。
受理电话:0519-82821037,0519-82827980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邮编: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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