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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金坛张俊诊所)
发布时间:2017-07-2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张俊提交了《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申请设置常州金坛张俊诊所,我局已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单位(人):张俊

  类   别:张俊诊所

  名   称::金坛张俊诊所

  选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南环二路17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床位(牙椅):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

  投资总额:三十万元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常州市金坛区卫计局联系。

  受理电话:0519-82821037,0519-82827980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清风路1号,邮编: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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