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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7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7-0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工业自动化配件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兴路201号

  常州市朗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新建生产厂房7051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年产伺服电机30万只、传感器配件20万只、机器人配件5万支的生产规模。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经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北厂界执行2类区标准)。

  3、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削液、油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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