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内容
小型公益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申请通过——黄金村
发布时间:2017-05-1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常州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常发改【2016】229号、常财农【2016】104号)精神,2016年常州市级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列入我区财政局农财科2016年“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预算支出科目,我区共有8各村委取得了项目补助资金,累计110万元。其中朱林镇黄金村黄金大道自来水管网改造及绿化项目取得常州市级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15万元,建设项目为黄金大道自来水管网改造和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分成两个标段,分别是第一标段唐王韦家至黄金村委、第二标段黄金村委至黄金桥。由于我区规划建设的茅山旅游大道需从该村穿过,涉及路面在该项目第二标段自来水管网改造范围内,为确保茅山旅游大道工程的顺利实施,并确保该村的项目补助资金不受影响,项目第二标段的实施方案就需要做出调整。黄金村委及时向我委做出书面调整报告,由我委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向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财政局做出了书面调整申请,日前调整申请已经通过并取得批复。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财政局同意变更实施该项目的第二标段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并将项目总投资由40.2万元调整为37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