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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认真履责积极做好“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政管办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先照后证”改革是国务院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之一,释放了市场经济活力,同时国务院常务会明确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活不放任,防止截留改革红利。为此,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已联网安装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已投入运行。

今年以来,环保局行政服务科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细致的做好审批信息认领工作,建立健全了审批事项认领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每个工作日在监管信息平台认领相关企业信息,并且及时反馈是否需要办理环保行政许可,针对信息不全,暂时无法判定的情况,服务科与各镇(区)人民政府积极配合,第一时间与企业取得联系,沟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做好审批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对于已经取得环评批复的项目,及时将项目建设地址、联系方式、批复文号等相关内容上传至监管信息平台,并确保所有上传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及保密性。

后续我环保局将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工作,实现许可、日常监管及行政处罚信息在区市场监管局、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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