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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通知》及常州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督查要求,从11月13日开始区卫计局组织在辖内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分类收集、运输、暂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以及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管理等情况。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了应急预案,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能够做到正确分类收集、集中回收处理。

  但检查中发现少数单位有一些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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