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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安监局积极服务建设项目,推进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苏安监〔2017〕156号),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科工作人员深入在建项目一线,严格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一、提高认识,精心摸排。切实提高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职能调整重要性的认识,及时统计各辖区内近两年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建设项目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规范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流程。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所规定的工作流程图、工作程序开展评价、设计、施工、评审、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

  三、及时进行资料收集报送和信息公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省局《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登录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通过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上传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方案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报告扫描件,安监部门出具回执后自行在该系统中打印回执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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