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17年第1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代替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新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在新修订后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大类从2011版的96个增至97个,种类由432个增至473个,小类从1094增至1380个。对于装备制造业而言,作为基础产业,为汽车、内燃机、农机、机床、矿冶重机等行业提供各种铸造金属零部件的铸造行业实现了重大调整。
铸造行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从制造业门类“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大类和“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大类中调整到“33金属制品业”大类,在此大类下增设“3391黑色金属铸造”和“3392有色金属铸造”两个小类。
铸造主要不属于冶金行业,与“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着本质的区别。此次调整,将进一步有利于铸造行业的宏观管理和产业政策适用,发挥其作为装备制造业的支撑作用,解决行业统计、安全生产、项目批复、融资信贷等方面问题。机工智库此前调研中,有企业反映曾投资铸造企业,但由于环保等条件要求,企业发展受限,影响企业设备的进一步开发和应用。
在此次修改中,将衡器制造从通用设备调整到仪器仪表;机床附件制造更名为“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起重机制造更名为“生产专用起重机制造”,印刷电路板制造更名为“电子电路制造”;在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中将客运索道制造、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单列出来,将原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分解,将轴承制造分解为滚动轴承制造和滑动轴承制造;新增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政策制造、高铁车组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无人机、服务消费机器人等。
从新增的小类看,机器人、无人机、增材制造等新兴技术均已涵盖,此外还纳入信息安全等关系大数据产业安全的设备以及智能设备,可谓与时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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