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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组织学习研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0月2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从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细化。近日,区发改委价格检查局采取专题研讨交流的方式,认真学习解读《实施细则》,取得很大收获。

  发改委主任郭小剑同志强调必须全面掌握《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重点深化对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理解和认识,着力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从明确内部审查机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细化征求意见规则和程序、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四个方面强化程序约束,从进一步明确审查标准内涵、列举表现形式、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相衔接三个思路细化审查标准,从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发挥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监督作用三个方面严格监督问责。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做好《实施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强化新闻意识、刊发宣传文章、加强深度报道等有力抓手加大对《实施细则》的宣传解读,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尽快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实施细则》的指导作用,为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增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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