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区环保局行政服务科通过各种渠道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
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学习会,让科室所有人员通过业务学习,尽快适应新常态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要求开展工作。
二是切实扭转原重审批轻监管的态势,严格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了企业不合理负担。
三是加强对修改后《条例》的宣传工作,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新手段,及时发布并传播新《条例》的相关内容,并及时解答企业对新《条例》相关内容的咨询、解除企业困惑,并切实做好解释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四是努力提高服务意识,结合日常对企业的现场服务工作,及时上门向企业宣讲新《条例》修改的条款,并积极做好对企业项目验收的技术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加快开展项目审批、验收等工作。积极推动转变管理方式和服务企业、便利群众,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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