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镇从综治、公安、建设、市场监管、国土、规划、城管、安监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5人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
“整治办”内部要建立规范化运行制度,实施议事例会制度,掌握整治进度,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区“整治办”报告整治工作动态信息、特色亮点做法、统计报表、困难和建议等;实施问题转递制度,每日统计汇总排查情况,将问题分类汇报给相关部门;实施督察督办制度,运用面上检查、个别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手段,对排查进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及时发现、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实施检查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以结果性指标为主,客观公正评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实施追责建议制度,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事故的地区和单位,向本级综治委提出追究问责的工作建议。
“整治办”要加强工作衔接,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被抽调人员亦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配合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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