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保障国庆中秋期间我区群众欢度一个祥和的节日,防止交通、旅游、餐饮和重要商品、停车服务等行业价格(收费)异常波动,优化市场价格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我委对交通、旅游、餐饮等行业发出提醒告诫函。告诫函对各经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严格自律,依法经营。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坚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客运票价和景点门票,经营者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餐饮服务和旅游特产商品,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同时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有欺诈和暴利行为发生。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所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所要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避免激化停车收费矛盾。
节日期间,金坛区发改委价格执法人员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将对市场进行巡查和重点检查,及时接听群众价格举报并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理,努力维护节日期间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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