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部门信息 > 内容
金城镇:透明公开清核“三资”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金城镇按照“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原则,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三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

  一是清查要彻底。要求对集体“三资”进行完整、详细和全面的清查,彻底摸清家底。

  二是登记要规范。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每一笔要填写清楚,登记内容要全面,事实清楚,数字准确。

  三是核实要准确。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要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现状清楚。

  四是处置要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

  五是公示要全面。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向广大村民征求意见。

  六是确认要合法。公示期满后,对村民群众没有异议的“三资”召开村名会议对结果进行确认,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备查。

  七是上报要及时。经村民会议确认通过“三资”清理结果,由清理小组成员分别签字后上报镇清理办公室审核,再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