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近期,区卫生监督所联合金城镇卫生院,对金城镇的公共场所微小气候、空气质量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测工作。
检测工作主要针对金城镇辖区内后阳街及白塔街两处的公共场所,包括7家美容美发场所、5家住宿场所和2家沐浴场所,主要检测项目有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及温湿度等。其中,由于夏天关门开空调的原因,三家场所二氧化碳略有超标,其他指标均合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检测工作,强化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增强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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