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8月30日下午,长荡湖市级河长、常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光辉带队到长荡湖进行巡河检查,金坛区总河长、区委书记狄志强,区级河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锁龙,副区长朱霞陪同巡河检查。
检查中,长荡湖区级河长助理、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湖管会管理处主任周建立详细介绍了长荡湖对水环境的整治保护,特别是近期开展的废弃船只处置工作。在长荡湖沙河港废弃船只处置点,徐光辉等领导实地查看了船只处置情况,充分肯定了金坛区对保护水环境、保护长荡湖所作的努力,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做好河长制工作,切实履行好保护水环境、保护长荡湖职责;二是在废弃船只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三是船只处置后的垃圾要分类处理并运离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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