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颁发了全区首家用水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营业执照—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用水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根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苏工商注〔2014〕9号“省工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相关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省其他四部门联合制定的苏水农【2014】68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之前办理用水服务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合作社联合社的相关经验,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对合作社联合社的经办人进行宣传辅导,帮助经办人准备相关材料。由于该合作社联合社设立地点和经办人住所都在偏远乡镇,为减少经办人的来回奔波,相关业务科室在不缺少实质性材料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允许在承诺期限之内将缺少的相关材料补齐,这一举措大大方便了合作社联合社经办人,得到该经办人的肯定与感谢。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用水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立丰富了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型,促进了我区涉农市场主体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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