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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首例收费站治超卡口非现场处罚案件告结
发布时间:2017-08-1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17年8月16日,金坛首例利用收费站卡口超限检测系统进行非现场处罚的超限案件在金坛公路部门超限检测站顺利结案。

  2017年6月29日凌晨3时09分,牌照为豫CC3597的车辆通过常溧公路金坛收费站时,卡口超限检测系统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车货总重75.15吨,总重超限25.15吨。金坛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通过金坛区金城中队的协助,经过调查发现,该车所属公司为洛阳中重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对车辆及法人信息的确认后,调取了收费站卡口超限检测系统计重检测数据、视频监控及道口抓拍图等相关证据,金坛超限检测站对该公司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于8月4日向洛阳中重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了告知函。该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于8月10来电咨询了相关处理事项后,承诺将尽快委托公司办事员前来处理该案。

  8月15日上午,洛阳中重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牛某彬前来处理相关事项,经过对委托人的询问和对相关车辆信息、超限事实的确认与核对,金坛公路部门超限检测站工作人员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并告知豫CC3597车存在超限行驶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并告知其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牛某彬表示豫CC3597车辆的超限事实确实存在,不需要陈述申辩,愿意接受处罚,并在《陈述申辩书》上签字确认。随后,金坛超限检测站向牛某彬现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牛某彬表示接受处罚并于当日自行履行义务向银行缴纳了罚款。

  非现场处罚模式是今后超限治理工作的重要方向,该模式的开展依托于一系列高科技设备,包括通过收费站计重收费计重设备、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称重设备等动态汽车衡器等,收集相关视听资料,包括超限车辆称重数据、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照相机等采集、收集的录音、录像、图片等资料,对超限车辆的信息及违行行为事实进行调查核实,从而发出告知函、通知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

  非现场处罚模式的开展不仅在全面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同时,有效降低了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风险,更有利于提高治超工作效率,缓解公路治超线路长、压力大、人力不足的困难,并较好防止黄牛通风报信、公路“三乱”等干扰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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