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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物价2017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7-08-0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物价局工作部署,以“推改革、稳物价、优环境、保民生”为主线,主动服务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履职尽责、砥砺奋进,为金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

  1、贯彻落实收费管理政策。根据苏财综〔2017〕23号文件,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6项、停征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500多万元;根据苏政发〔2017〕70号文件,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停征、调整22个收费项目,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670万元;明确工商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住建系统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

  2、实施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组织163家单位开展2016年度收费情况报告(网上申报63家,窗口申报100家),报告率达100%,去年我区涉及51个收费项目,收费总额10.49亿元,较上年增长2.94%;对不动产交易中心、区环保局等11个部门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巡访,擅自提高标准、自立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基本杜绝,凡有上下限幅度的收费项目一律执行下限标准,各项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修订《金坛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涵盖19个部门77个收费项目,其中:涉企收费项目50个)和《金坛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涵盖24个部门72个收费项目,其中:涉企收费项目36个),分别在中国·金坛和金坛发改委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还将上述2个《收费目录》编印成册,免费发放给企业和群众,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相关收费政策,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加强“热点”收费行为监管。督促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完成2016年度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效果评估数据上报,两家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分别得分63.6分和61.7分,配合市局做好对2家医院相关数据库数据复核工作;完成13家卫生院、111家卫生室2016年度经济运行情况调查、数据上报;核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收费标准、茅麓卫生院西阳分院新病房大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对区第四中学教育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对25家幼儿园暑期办班保育教育费实行备案管理,杜绝乱办班、乱收费;调整金沙高级中学2017年高一新生学费收费标准。

  4、开展其他收费备案工作。核定碧桂园三期、金玉华府、尧塘公路花园2.3期、中景华府4个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并对新城东苑四区、虹桥新村、金彩花园、香格里拉山庄二期4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了备案;对九龙宾馆、山蓬、吾悦广场、茅山索道停车场(楼)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备案管理;完成对区建筑技工学校、区教育局艺教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青少年宫等培训收费、区顺达公司驾驶员培训收费、金坛宝尊汽车公司维修工时单价及其他服务收费备案;核定长荡湖水城景区门票价格、金坛北站至宝盛园旅游专线客运票价,完成我区出租汽车运价相关情况调查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提升价格服务水平。

  1、加强成本调查。完成了2017年农户存粮情况调查、农户种植意向调查、农资购买使用情况调查、粳稻成本预测调查、蒸汽成本调查、农户收益情况调查、小麦收购情况调查、春茧成本调查、水价摸底调查、热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城市燃气价格调查等十多项市场调查

  2、开展价格调控。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的重要商品价格及时掌握情况,开展调控。依据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要求,自1月15日起,将我区加怡热电供热基准价格从173元/吨调至183元/吨。自3月16日起,将非民用天然气中准价格从3.12元/立方米下调到2.95元/立方米,大大节省企业用气成本;积极落实市局对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针对开发商的种种涨价需求,经集体审议合理控制价格上调幅度,有效抑制房价格过快上涨。

  3、妥善解决价格纠纷。我区培丰化工园区用汽企业与供汽企业因蒸汽价格产生纠纷(由于天奇隆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不到位,加之环保部门对锅炉使用上的强制性政策要求,造成了蒸汽价格远高于正常水平),经双方多次上访、仲裁、诉讼均未能解决,反致使矛盾激化。我局在介入此事后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向双方宣讲相关政策并积极协调矛盾,委托了第三方富润会计事务所对天奇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成本进行核算。经过集体审议并向区领导汇报后,决定从2月20日起天奇隆公司最高蒸汽价格为288元/吨。目前,天奇隆公司已提起行政诉讼,我局正在积极应诉。

  4、推动平价商店建设。对我区参加农产品节日更让利活动的平价商店,分别给予10000-15000元的奖励补贴,调动平价商店让利于民的积极性。

  (三)扎实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切实优化市场秩序。

  1、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市场巡查,特别是对丹阳门中路、横街、花街、东门大街等主要街区的商家进行了重点巡查,对城区登记在册近400户经营者继续实行“A、B、C”等级登记管理制度做到常监督、常提醒、常规范。春耕、夏种期间进一步规范区域内农资、种子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保证农民合法利益。巡查中发放提醒函100多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法律法规汇编20多本。

  2、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在消费集中的传统节日,强化对消费热点的价格监管。元旦、春节、端午等传统节日期间,强化对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停车场、旅游景点、客运车站、洗车店、浴室和汽车4S店等消费热点的价格监管,共安排检查人员5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近300家次,纠正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40余起,发放提醒函、宣传资料200多份。会同市消费者协会,开展3.15价格政策法规、《江苏省价格条例》专题宣传活动,在大型超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广告,发放宣传手册近百份。

  3、完成各类创建工作。组织2017年度金坛区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目前已有29家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在我区40家大型商务流通企业中积极推行明码实价工作;组织平安市场创建工作,会同工商、质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先后对农贸市场、中大建材市场、汇鸿二手车市场等18家商品交易市场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督查,发现部分市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虚假促销广告、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模糊馈赠等问题,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市场主办方和相关经营户并督促、指导其整改到位。

  4、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对我区金盛物业、虹亚物业等十余家物业公司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开票不规范,收费项目未进行公示,收取首张蓝牙卡工本费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到位,退还多收价款15335元;对我区第一中学、第五中学、慧乐幼儿园、洮西小学、洮西幼儿园、红太阳幼儿园、金沙中学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幼儿园教育收费情况好于往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较以往相比乱收费行为有明显减少,食堂费用支出也较以往规范;对我区加怡热电厂、供电公司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目前检查已基本结束。

  5、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上半年全区共收到价格举报(咨询)件61件,其中12358价格监管平台24件,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转办件11件,来电22件,来访3件,市局转办信访件1件。涉及到网络购物举报件18件,停车收费8件,医药价格收费2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收费8件,其他收费25件。协调办结案件6件,退还消费者金额总计4.726万元。

  (四)规范认定程序,做好价格认定。

  1、转变价格认定职能。完全退出市场性价格认定工作,归位行政职能。从2017年开始,我认定中心不再接收诸如抵押贷款资产评估、船舶评估等任何社会委托性质的价格评估业务;退出交通事故车损(物损)评估,转型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取消非刑事案件价格认定收费,至此价格认定工作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人员、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申请变更机构名称,并由区编办批复同意常州市金坛区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常州市金坛区价格认定中心(坛编办字〔2017〕3号)。更名后即依法办理事业机构法人变更登记,启用新的印章,对外开展工作。

  2、理顺涉税价格认定。与地税签署涉税价格认定协议,保障我区存量房买卖缴税纳税工作。同时,购买社会服务,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和专家做好评估认定工作,既节约了工作经费,又提高了认定效率。

  3、改革价格争议调解。在实地调研基础上,通过领导、专家集体审议后,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程序制度》,落实了下阶段价格争议调解的工作职责。

  4、开展各类价格认定。上半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530件,认定总金额869.6万元,认定收入10.4万元。主要认定项目有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交通事故车辆价格认定、政府公共事务委托价格认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等。

  二、存在问题、不足

  上半年,我们在物价上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价格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社会各层面切身利益,在房地产价格调控、物业收费、工业蒸汽价格等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领域,对价格矛盾调节、调控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着重推进以下工作:

  1、妥善解决好培丰化工园区蒸汽价格纠纷,尽可能协商解决。

  2、我区9月份将有华罗庚试验学校新城分校、段玉裁实验小学等多所新建小学、幼儿园投入使用,做好相关收费管理工作,并做好所有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调整工作。

  3、核定金坛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为我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观察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改革效果,做好保障和调整。并择机与区法院、区公安、区司法部门沟通,适时加入即将成立的交通事故调解庭,做好价格争议调解。

  5、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居民消费热点的价格监管。

  6、跟踪紧盯价格认定中心参公改制申报时机,配合编办做好申报材料,寻求领导和上级部门支持,争取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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