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区共收到价格举报(咨询)件42件,其中12358价格监管平台25件,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转办件11件,来电2件,来访3件,市局转办信访件1件。涉及到网络购物举报件19件,停车收费8件,医药价格收费2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收费8件,其他收费5件。协调办结案件10件,退还消费者金额总计4.726万元。
按照省局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各项价格专项检查。
1、组织开展了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对我区金盛物业、虹亚物业、鑫盛物业、保利物业等十余家物业公司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开票不规范,收费项目未进行公示,超标准收取停车费,收取首张蓝牙卡工本费等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到位,退还多收价款15335元。下一步,我委将采取不定期回头看的方式,督促其完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的价格秩序,维护国家、企业和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2、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上半年除会同常州市局对我区第一中学和第五中学两个学校进行检查外,我们按照文件精神主要抽查了慧乐幼儿园、洮西小学、洮西幼儿园、红太阳幼儿园、金沙中学进行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幼儿园教育收费情况好于往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严格执行“一费制”的政策,课本费、作业本费等费目的支出也较以往规范。绝大多数学校能够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比较规范,代办费结算严格按照《江苏省中小学代办费管理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到“多退少不补”,较以往相比乱收费行为有明显减少,食堂费用支出也较以往规范。下一步,将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总结原因,剖析实质,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检查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献计献策,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3、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市场巡查。对金昇房地产、城开公司、利骏置业等6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楼盘进行了巡查。检查人员现场抽查商品房销售合同,查看明码标价公示情况,填写《商品房巡查情况登记表》、《商品房信息汇总表》,检查发现大多数销售楼盘能够按规定在销售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或张贴公示材料,并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但是,也有个别房地产企业在上述方面存在部分问题。检查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向企业进行了政策解读、提醒告诫,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商品房经营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责开发企业限期整改。下一步,区发改委还将启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等涉房企业价格行为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对涉房企业的价格行为监管,由价格矛盾纠纷被动处理转变主动告知提醒预防,进一步规范涉房企业的价格行为。
4、配合常州市局完成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第一阶段对我区加怡热电厂进行环保电价等方面的检查;第二阶段对区供电公司的销售电价、输配电价等开展实地检查,目前检查已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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