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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纠纷调解后续有人管
发布时间:2017-07-1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每一个纠纷的调结包含了调解员的努力、当事人的退步和认同。但是部分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后还存在一些后续事宜,包括协议的履行、当事人的反悔或新的意见等等。金坛人民调解切实履行调解为民的宗旨,切实开展调解工作,创新制度跟踪和监督纠纷调解全过程。

   一、调解协议履行才是调解完结。纠纷的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员对协议的履行进一步跟踪,对可以一次性履行的,约定时间地点当场交付。对持续性履行的,如:赡养费、抚养费、分批偿的民间借贷和工资等保持关注,定期电话回访,确保协议的及时履行。

   二、谁调解谁负责。调解员对调解的每一起纠纷程序、依据和协议负责。对调解协议履行不到位的,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双方当时协调。对协调不成的引导其它纠纷解决途径,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当事人对协议有新的意见的,由负责原纠纷调解的调解员重新组织对原调解协议进行补充或变更。

   三、开放规范投诉渠道。在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和各调解组织制度牌公示人民调解监督热线,受理人民群众对调解过程中发生的不规范、不合程序等情况的监督举报。由人民调解协会和区司法局负责查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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