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电价本月降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最近,省物价局发出了《关于合理
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决定自7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83分。这一举措将为我区工商企业一年降低电费支出五千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发改委价格科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