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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新一轮持证残疾人团体大病补充保险全面生效
  信息来源:区残联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6月30日零点开始,我区新一轮持证残疾人团体大病补充保险全面生效。上一轮持证残疾人团体大病补充保险累计赔付31人,金额130.5万元,平均每人赔付4.2万元。

  今年5月中旬,朱林镇红旗圩村、持有智力二级残疾人证的陆玉香在家中被严重烧伤。朱林镇残联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将陆玉香的消息上报给了残疾人团体大病补充保险项目经纪人,在经纪人的联系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门收集了陆玉香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完成住院调查、资料审核等工作,短短7天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就将赔付款40200元送到陆玉香家人手中。

  去年六月,区残联创新开展持证残疾人团体大病补充保险工作,试行一年。具体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缴费,区财政投入78万元保费,覆盖30种重大疾病病种。该政策有效运用财政杠杆推动商业保险对残疾人进行大病救助,在全国残联系统先行先试。自政策生效以来,区残联主动加强与保险项目经纪人、保险公司的联络沟通,要求双方接到报案后,加快办事流程与效率,确保准确快速赔付,切实保障残疾人利益。

  经过公开招标,新一轮持证残疾人团体大病补充保险也由区财政按每名残疾人每年60元标准缴费,全区13290名残疾人保费79万元。在区残联的部署下,当前,各基层残联正利用入户调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信息需求的契机,对残疾人团体大病补充保险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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